岗位职责:
1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;
2、承担该学科的教学任务,备课、讲课、辅导、批改作业、考核学生成绩;
3、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,组织、辅导学生课外活动;
4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;
5、管理需要时担任班主任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本科或以上学历;
2、有高中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;
3、优先录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;
4、较高的职业素养、工作责任心强、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,擅于沟通。
待遇:基本工资+课酬+餐补+工龄补贴
福利:五险,双休,带寒暑假,节日福利,工作日有校车早上、下午往返南宁,安排住宿,购房福利
工作地点:南宁市明阳工业区